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 依法相对不起诉 挽救迷途学子彰显司法温度
民主与法制讯(记者王立三□孙大连通讯员耿晨峰)“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、遵纪守法,毕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”。2025年5月21日,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面印有“公正廉洁,尽职尽责”的锦旗,字里行间饱含涉罪大学生吴某某的感激与悔悟。
2024年12月,某高校学生吴某某在宿舍与同学因为录制视频发生争执,冲动之下挥拳致被害人李某某轻伤二级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该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刘兆全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,秉承“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”的司法理念,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审查此案,第一时间审阅案件材料,确认了吴某某如实供述,认罪认罚且多次主动提出赔偿意愿。
而对被害人母亲因爱子心切提出严惩要求,检察官从情、理、法多个角度积极引导其换位思考、正确认识、理性面对,并强调了学生关系的重要性,希望家长能够从孩子的视角来思考问题。
通过十余次的耐心沟通,最终消融了李某某母亲心中的坚冰,吴某某真诚道歉并全额赔偿受损的同学,友谊得以复合。
促成双方和解后,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,听取了侦查机关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听证员等参会人员的意见,听证参与人员一致认为:对偶然失足的在校学生,司法应当提高容错空间,不起诉决定既能维护法律权威,又能挽救一名学子。最终,本院依法对吴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,并告诫其务必吸取教训,警钟长鸣。
吴某某正处在人生黄金时期,因一时冲动触犯刑法,这次的不起诉决定,让他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,又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。正如刘兆全副检察长所言:“不起诉不是简单的放人,而是用司法的智慧与温度为年轻人架起一座回归正途的桥梁”。
今后,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“办案就是办人生”的工作态度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中感受法治的力度与温度。
编辑:陈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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